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源见“献曝”。喻所赠菲薄。多作自谦之词。明张煌言《答闽南缙绅公书》:“若新府肯敬承先志,敦厚天潢,哀王孙而进食,又何烦不肖之片芹寸曝哉!”
源见“载酒问奇字”。泛指向大师登门求教。清程先贞《寄顾亭林侨寓济南》诗:“欲问扬雄字,须登李白楼。”
王者:旧指以王道治天下的君主。师:军队。征:讨伐。 王者出兵讨伐,不会遇到抵抗。 旧时形容正义之师,所向无敌。语出《文选.陈琳〈为曹洪与魏文帝书〉》:“虽云王者之师,有征无战,不义而强,古人常有。
传说中神仙于空中的诵经声,后指道士诵经礼赞的一种腔调。虚:天空。南朝宋刘敬叔《异苑》:“陈思王游山,忽闻空里诵经声。清远遒亮,解音者则而写之,为神仙声。道士效之,作步虚声也。”陈思王:曹植封陈王,谥思
同“山阳笛”。宋张炎《桂枝香.送宾月叶公东归》词:“旧怀难写,山阳怨笛,夜凉吹月。”
唐李白《长干行》:“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。”后以“青梅竹马”形容男女儿童间天真无猜的情状。欧阳予倩《孔雀东南飞》四场:“我与你自幼本相爱,青梅竹马两无猜。”亦指自幼相好的青年
源见“三冬足文史”。形容读书多,学问好。明 吾丘瑞《运甓记.剪发延宾》:“小生姓陶名侃……家徒四壁,学足三冬。”
同“飘茵堕溷”。清蒋士铨《贺新凉.留别纪心斋匏斋》词:“落红已葬燕支土,算杨花、飘茵入溷,年年谁主!”
《乐府诗集》卷四十五《团扇郎》题解引《古今乐录》:“《团扇郎》歌者,晋中书令王珉,捉白团扇与嫂婢谢芳姿有爱,情好甚笃。嫂捶挞婢过苦,王东亭闻而止之。芳姿素善歌,嫂令歌一曲当赦之。应声歌曰:‘白团扇,辛
同“鹤氅人”。宋洪适《选冠子》词:“鹤氅神仙,兔园宾客,高会坐移清漏。”